※ 引述《obey1110 (obey)》之銘言:
現在連犯什麼法都不清不楚的!就把好幾個公務員定罪!
台北市蔣萬安市府說合法,但監察院的2個委員說違法!!
請問誰說的算?
為什麼中央主管機關要裝死?有沒有違法也不出來講!!一反兩瞪眼
查新聞京華城容積率爆爭議 國土署:容積獎勵應避免為單一個案
為什要用避免呢?我看根本就沒有違法阿!!
事實上
民進黨自己也知道
京華城案辦不下去啦
他們記者會一開始說的柯文哲違法通過840%
容積獎勵
所謂的違法事實
也只是憑著兩奸委顛倒是非的糾正
而北檢拿著監察院糾正當違法理由本身就是違憲濫
權
抓根雞毛當令箭
用誆騙的方式操弄司法濫權羈押
用一堆拼湊的莫須有臆想
明顯就是政治辦案政治迫害
莫名其妙就指控柯文哲貪汙了兩百多億
瘋魔附體亂開支線
一刀斃命銀行保險箱
一刀斃命ATM洗錢
一刀斃命加密貨幣洗錢
一刀斃命冷錢包
一刀斃命橘子運錢出國
一刀斃命八張支票
一刀斃命屯田計畫
然後就一直雞鴨跟追橘子
追殺橘子被揭穿隱瞞兼造謠
就又喊著要回頭查ATM洗錢
完全沒膽也沒臉提容積獎勵的合法問題
無視京華城一案成立與否的對價關係
所謂的840%違法圖利貪汙200多億就是民進
黨濫用國家機器憑空捏造的謠言
台北市都委會通過的京華城20%容積獎勵根
本沒有違法
柯文哲也根本無從得知這20%獎勵是違法
更別說還使用實質影響力強迫都委會違背專
業強行通過獎勵
既然是都委會專業判斷通過的容積獎勵
就不存在所謂貪汙治罪條例的對價關係
圖利罪三條構成要件半條都湊不齊
所以黨檢網媒一直都不願提起20%容積獎勵
這個關鍵點
這爭議只要進入行政法庭
只會是在都市計劃法授權下
且基於憲法保障之地方自治精神
台北市政府本來就有權力對非都更案給容積
獎勵
且由於台北市政府都計法令的沿革變遷
過去所有特殊容積獎勵都是在都市計畫和細
部計畫中規定
所以皆屬於合法合規的行政慣例
因此根本沒有都委會委員包括市長在內
明知違背法令依然違法的犯罪事實存在
京華城對於城市經濟發展與市民福祉皆屬正
向影響
不但沒有不法,還是市民在內三方皆贏的市
政建設
總之民進黨一手導演這天大的冤罪
也是解嚴後最大的司法醜聞政治迫害
必遭到最嚴厲的民意反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