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得都很好聽,
這樣這世界上就沒有夫妻簽婚前協議了,
自己不想付錢的時候,就滿嘴什麼愛不愛、人際關係,
自己不想做家事全包的時候,
馬上搬出一堆性別平等原則,還會用外面打掃阿姨薪資算帳。
這議題為什麼這麼好吵?
就是明明自己的花費就是該自己支付,
這種連小學生去買零食都懂得跟媽媽要10塊,
獨自出門的時候,都不會懷疑自己要不要付錢,
跟另一個人出門的時候,馬上就覺得自己可能可以不用付錢。
※ 引述 《uwmtsa》 之銘言:
推 kartg123456 : 如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一開始就訴諸法律然後說可能侵 03/25 07:56→ kartg123456 : 害權利義務的,好像也不需要交往了,那不正常 03/25 07:56推 kaienchou : 推,約會的過程中本來就需要多觀察這個人是否跟自己 03/25 08:22→ kaienchou : 合適 03/25 08:22